首页  机构设置  国际交流  出国出境  合作办学  新闻动态  通知公告  下载中心  中外合作办学评估 
热点文章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您的位置: 首页>机构设置>正文

机构成员及职责

2018年04月26日 16:32 添加人:   点击:[]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处长兼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主任:张宇翔

主持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全面工作;

组织全处人员学习党和政府有关外事的法规和政策已经涉及港澳台地区的政策;

根据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在学校领导下负责制定学校国际交流合作发展规划;

根据学校党政工作要点的要求,规划本处年度工作,并进行检查和落实;

做好本处规章制度建设,主持有关外事工作管理规定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做好本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召开处务会,研究布置工作,定期检查岗位职责执行情况;

处室人员分工及任务调配、目标责任制的实施;

校际交流与合作项目的开展与拓展;

代表国际交流合作处处与政府各主管国际交流部门做好协调;

代表国际交流合作处处理与校内外有关单位和人员的协调工作;

行政经费管理;

国际合作与交流事务综合管理;

国际合作教育(合作办学、校际交流等)项目洽谈、项目申报及实施管理;

国际合作教育项目相关教学管理规范制定;

专项引智项目申报及聘请外国专家相关事项管理;

涉外保密、安全事项管理;

部门固定资产及专项经费管理;

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年度工作总结;

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处长兼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秘书:滕骁

处办公室日常运行的管理;

校际交流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短期外国专家的聘请、申报、接待和活动的组织安排;

处室网页的建设与维护;

校内教师境外培训的协调管理以及他们国外培训和研修的日常管理;

对外宣传工作;

海外校友的联络;

重要外事活动和文件的翻译;

长、短期出国人员的管理;

长期外籍教师和专家的聘请与管理;

港澳台事务;

赴境外交换生和交流生的日常管理;

有关学生事务校际交流的联络和管理;

日常英语翻译;

外宾接待工作;

与其他部门及院系部的联络;

有关校际关系的联络和管理;

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项目的申报及管理;

引智项目和国际会议的申报和管理;

办理因公出国(境)人员及出国(境)团组的护照、签证手续;

办公室行政事务的日常管理(考勤、行政收发文,以及因公护照/通行证、印章、信函、档案、报章杂志、礼品等的管理)

下一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工作职责

关闭

 
网站访问总人数:

合肥师范学院版权所有 地址:合肥市金寨路327号(三孝口校区) 合肥市经济开发区莲花路1688号(锦绣校区) 皖ICP备050037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