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7日 10:47 添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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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校政秘〔2016〕48号)的要求,我处现将应公开信息公布如下:
一、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
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校领导自觉遵守八项规定,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办理因公出访手续。
1)2016年7月25日至29日,副校长曹卓良率领校际交流小组赴澳大利亚查尔斯·达尔文大学访问,洽商两校在师生交流项目、教师培训、研究生联合培养及其科研项目等方面的合作。
2)2016年8月7日至12日,副校长陈江吼率校际交流小组赴台湾铭传大学访问,主要就两校合作举办的刘铭传学院在滨湖新校区的建设设计、校园环境规划、智慧校园建设、校舍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学习和当面商洽。
二、合作办学情况
我校现有9个合作办学(合作培养)专业,除视觉传达设计(与英国桑德兰大学合作)(3+1)2016年度暂停招生外,其余全部单独代码招生。合作办学(合作培养)专业情况如下:
制药工程(与爱尔兰阿斯隆理工学院合作)(3+1)
生物科学(与美国特洛伊大学合作)(2+2)
财务管理(与美国特洛伊大学合作)(2+2)
学前教育(与美国东北州立大学合作)(3+1)
英语(师范)(与美国东北州立大学合作)(3+1)
视觉传达设计(与英国桑德兰大学合作)(3+1)(2016年暂停招生)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与台湾铭传大学合作)(2+1+1)
电子信息工程(与台湾铭传大学合作)(2+1+1)
财务管理(与台湾铭传大学合作)(2+1+1)
三、来华留学生管理相关规定
我校尚不具有招收海外留学生与港澳台学生资质,因此目前尚没有境外学生在校学习,因此无相关规定。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6年10月27日